居住权入典,事关您的住房

2021-06-14 17:28: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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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发

  案例回放

  2006年,李先生与许女士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14年1月,患病的许女士立下遗嘱,表示自己过世后,将她和李先生住的房屋赠与其弟许先生,但李先生再婚之前仍可居住。2016年初,许女士病逝后,许先生与李先生就该遗产对簿公堂。经查,这套房屋为许女士婚前财产。

  2016年11月,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判决该房屋归许先生所有,李先生拥有该套房屋的居住使用权。法院判决后,李先生一直居住在该套房屋内,许先生未曾打扰。2021年初,李先生发现自己住的这套房子被妻弟许先生挂在某网络平台出售,担心房子被卖了以后影响自己继续居住,他持《判决书》来到洪山区法院执行局,申请居住权强制执行。法院于2月26日作出执行裁定,将该房屋的居住权登记在李先生名下。据悉,这是《民法典》颁布实施后,武汉首例居住权执行案件。

  3月3日,洪山区法院执行人员来到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在不动产登记窗口向工作人员递交了该案的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请不动产登记部门配合李先生办理居住权登记。目前,该居住权登记已按规定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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